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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矫正对象吴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2020-06-08 17:47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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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条文

  第二十四条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矫正方案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等情况相应调整。

  第三十六条 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等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应当根据其个体特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其工作和生活情况,因人施教。

  第四十条 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其他社会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

  社区矫正机构也可以通过项目委托社会组织等方式开展上述帮扶活动。国家鼓励有经验和资源的社会组织跨地区开展帮扶交流和示范活动。

  第四十二条 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吴某,男,汉族,1990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广东省xx市。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吴某对于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有一定的抵触情绪,认为社区矫正的规定和要求太严格,他所犯罪行不能等同于那些抢劫罪、盗窃罪,从思想上还没有完全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的严重性,坚持认为自己只是一时疏忽大意,才导致交通肇事。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入矫报到时,吴某认为自己犯的是交通肇事罪,罪行不严重,不配合社矫工作,不愿意接受矫正。

  针对吴某表现出明显的抵触情绪,司法所为其组建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及其家属多方参与的矫正小组。要求其遵守管理规定,按时电话报告和现场报到,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并为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1、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教育,树立其在刑意识,使其能够认罪悔罪,服从管理。2、对其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使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避免再次犯罪。3、不定期对其居住地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及心理情况,并有针对性对其进行心理疏导。4、鼓励其多参与到社区活动与公益活动中来,树立为社会为他人服务的意识,促使其更加积极乐观地生活,重新融入社会。

  (二)开展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吴某的遵规守纪意识,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吴某讲解了什么是社区矫正、国家关于社区矫正的政策、相关的规定和办法等。在刑罚暂缓执行期间,其必须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如果不愿意接受这种社区矫正方式或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决定部门批准可以对其进行收监。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吴某从思想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要好好在社区接受矫正。

  (三)组织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周组织吴某及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到社区及居民区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益活动。向社区居民和社会人员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帮助维持交通秩序等,在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中,吴某能够服从分配,认真完成任务,表现较为突出。社工还安排了吴某以义工的身份协助参与了一次交警大队开放日的展览活动,让吴某对交通安全知识有更深刻的了解,进一步加强其遵纪守法的理念。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吴某抵触心理,深入沟通交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人员了解到,那次交通事故给吴某造成的伤痛非常巨大,父亲因车祸致残,险些失去生命,每当谈及这点时,吴某这个大男人也禁不住流下了眼泪,他因此陷入了深深的内疚和自责中。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和社工进行了多次讨论,耐心地对吴某进行了多次的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事故的阴影,使吴某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非常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和处境,吴某对司法工作人员的态度逐渐由戒备到信任,由疏远到亲近,渐渐消除了抵触心理,经过多次辅导后,谈及事故时心态也看开了许多,能将对亲人的自责转化为继续前进、投入生活的原动力。在以后的矫正期间都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及参加活动,定期上交思想汇报,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再没有出现违规行为。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矫正小组成员,在平日的走访工作中,经常关心吴某的生活状况,尽力帮忙解决其遇到的种种困难和疑惑。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民警而且每次在走访过程中遇到吴某的邻居时,会劝他们多关心吴某和其因车祸致残的父亲,给予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使吴某感受到矫正小组真切的关怀,对吴某实施教育矫正的过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在接收吴某入矫之后,由社工辅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吴某进行帮教,对其建立专门的帮教档案,定时了解其心理、生活、工作方面的情况,尤其是心理辅导方面给了吴某很大的帮助。除此之外,社工还联系了社区内的一些企业,询问是否有工作可以提供给吴某,吴某去参加了面试,并在社区内一家加工厂找到了工作。通过这一系列的帮教,吴某进一步融入了社会,融入了生活,起到了很好的矫正效果。

  【小结】

  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都是不一样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用心去观察、分析,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制定出属于他们自己的矫正方案。

  由于社区矫正对象往往也是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他们大多较敏感,有自卑、自闭、偏激等心理,要善于抓住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尊重社区矫正对象人格,平等对待,采取集中教育、个别谈话、心理辅导、社会力量帮扶等措施,使其放松心里戒备。他们能积极悔过,态度端正,离不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宽容、理解、引导和重视。

  通过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矫治其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让他们认识到犯罪的根源,认识到犯罪是应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也让矫正对象了解到他们虽然犯了罪但社会并没有因此抛弃他,要树立自信心,重新找准自己的社会位置,彻底告别过去的不良生活,融入家庭和社会,重塑其健全的人格,有效地预防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来源丨省司法厅社矫局 https://mp.weixin.qq.com/s/o9xygnjexm19nand_5gm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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